我想申请国家赔偿,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呢
您想申请国家赔偿,首先要明确负责处理的部门。国家赔偿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赔偿。1.若存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您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若存在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您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若存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您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若存在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您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若存在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情况,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6.若存在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您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7.若存在对您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情况,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8.若存在对您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情况,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9.若存在再审改判无罪的情况,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10.若存在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情况,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您想申请国家赔偿,首先要明确负责处理的部门。国家赔偿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赔偿。1.若存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您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若存在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您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若存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您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若存在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您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若存在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情况,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6.若存在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您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7.若存在对您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情况,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8.若存在对您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情况,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9.若存在再审改判无罪的情况,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10.若存在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情况,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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